安居房申购条件 1.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已婚或单亲家庭; ●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社保保障卡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住房情况(必须同时符合)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不符合申请条件; ●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以上时间点怎么计算的? 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住房转让年限、离婚分割住房年限以及超生行为接受处理年限的时间计算节点,为网上完成填报轮候申请信息之日当日。(具体时间点以官方认定时间为准。) 安居房申购流程 注: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的 符合条件就赶紧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