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指引居民通过“粤居码”登记信息。何志林摄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深圳市除外)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目前,作为广东省电子居住证重要载体的“粤居码”,已在梅州市梅江区金山派出所辖区试点推行。 自2010年推行广东省居住证以来,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是广东公安机关顺应时代发展,积极回应群众新期盼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 《公告》指出,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群体,可以自愿申领。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是广东公安机关依托省政府电子证照服务系统,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有关规范为符合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签发生成的广东省居住证电子文件。 据悉,申领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居住证申领条件一致,要求流动人员在广东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当前,为了办理居住证件,往往需要申领人出具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就业/就读证明等,以充分证明申领人在当地居住、从业、就学信息满半年。“‘粤居码’涵盖的居住信息,可反映该流动人口自第一次登录并验证‘粤居码’以来至当前的居住停留时间,将其作为申领居住证的查验条件,极大方便居民享受更多的便利与服务。”梅州市公安局户政科民警介绍。 据了解,“粤居码”是全省实有人口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的应用载体,与“粤省事”实现了融合应用。出示“粤居码”时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持证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二是持证人的“粤居码”,用证部门可以通过扫码快速核验真伪,在持证人授权下,用证部门可以联网下载居住证电子证照加注件存档。 当前,“粤居码”试点工作已在梅州市梅江区金山派出所管辖区域内展开,该区域内的所有租赁出租屋均可进行房屋租赁申报及入住人员登记等场景的应用。在梅流动人口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前往派出所,即可在“粤居码”上申报相关信息。“粤居码”可保留该人员在梅居住的时间、居住地等信息,充分便利了在梅流动人口出示、提供居住证明。 至今,梅州“粤居码”已服务3965人次。接下来,梅州市公安局各级户政部门将全面总结试点应用经验,向全市各县区逐步推广应用,并联合其他政府部门,以“粤居码”为基础,实行“一码多用”,切实方便广大群众。 黄韬炜谢瑜琳丛志广